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全县秸秆离田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发布日期:2020-07-06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7
灌人大〔2020〕21号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全县秸秆离田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秸秆离田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创新方法,积极推动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同时也指出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对秸秆离田利用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秸秆离田利用导向性有待明确,积极性有待调动;二是秸秆离田利用量有待提高;三是秸秆离田利用市场有待拓展。
为此,会议建议:
(一)要加大奖补力度,进一步强化扶持政策。一方面在现有财政支持政策基础上,加大对秸秆离田农户奖补力度,另一方面政府安排一部分资金对秸秆收储企业给予一定奖补,形成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调动秸秆离田利用积极性。
(二)要加强合作对接,进一步开拓外地市场。县政府要牵头与本地秸秆利用企业做好对接,扩大秸秆利用总量,并积极寻找外地利用市场;同时要抓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领域的示范推广,推动秸秆利用向多元循环的方向发展。
(三)要加快市场运作,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要明确机械化作业标准,引导现有的秸秆收储企业不断壮大,做好典型示范,不断提升秸秆离田利用水平;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构建良好的市场生态。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于10月31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6日
抄报:县委。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印发